
“十一五”期间,中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引起了水务企业的关注,市场逐渐显现。但当企业真正进入后,较低的收益率和技术等方面的困难,打击了不少先行者的信心。水务企业发现,虽然中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有着巨大的需求,但市场分散、单位利润率低,面对这个大蛋糕不知从何下手。
当前,作为水务市场中的一个薄弱环节,中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还存在很多“先天不足”,投融资、运行管理、适用技术等都还不成熟,产业链条不顺畅,还需要国家政策的帮扶。
问题一:缺乏资金
政府支持外,企业可采取多种融资手段
中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中,无论城乡财政覆盖不全面,还是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,都与资金有关。资金的缺乏降低了这些地区的污水处理率,特别是我国东北部和中西部省份,绝大多数乡镇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。
很多水务企业也由于资金缺乏、利润低而无力进入这个巨大的市场。中小城镇多为中小型污水处理厂,大部分采用BOT运营方式,且维护和运营管理成本高、日处理能力低。达不到一定处理规模的情况下,企业几乎无利可收;加之很多水务企业本身贷款、融资就非常困难,只能对个市场望而却步。
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管理,推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于2011年5月23日联合印发了《“十二五”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。
除了地方政府均衡城乡资金,投入建设、运营污水处理厂;水务企业还可以采用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。中央银行近几年来首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后,企业贷款相对放宽;此外,股票筹资、债券融资、私募基金等都是可以采用的灵活手段。
问题二:运行负荷率低
因地制宜,集中和分散治理相结合
造成水务企业收益低的另一个原因是,中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。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,全国仍有263座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(占投运污水处理厂的13%)没有达到“污水处理厂投运一年负荷率不低于60%、投运3年不低于75%”的基本要求。
有从业者认为,只有日处理在两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,使用BOT运营,才能有所收益。而相当数量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“晒太阳”,自然获得不了理想收益。
出现此种状况的原因是,很多地区盲目追求污水处理厂的数量,并没有考虑当地实际的污水产生量,更忽视了农村污水量小、分散的特点。
因此,中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,集中治理和分散治理相结合。农村地区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、总体规划、污水收集系统的实际情况,以及出水排放和污水再生利用的去向,适度集中。对城镇布局分散和适宜就地成规模再生利用的地区,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,选择适度分散的处理方式,并采用一些分散处理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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